光緒十六年五月初六日/公元1890年6月22日《申報》:天下之事,有利必有害,惟在審其利害之大小所在,用以補偏救弊,然后其利興,其害除。古昔之利害審矣,知之不足奇,言之不足用,惟今日之利害,為天下至局所關,是不可不知,尤不可不言,茲先舉一二端,為天下告,以冀其萬一能行焉。一曰鑄銀幣。考幣法自古有之,非西法也。上古用皮幣,中古用玉帛,漸降而為錢刀,其
光緒十六年五月初六日/公元1890年6月22日《申報》:
天下之事,有利必有害,惟在審其利害之大小所在,用以補偏救弊,然后其利興,其害除。古昔之利害審矣,知之不足奇,言之不足用,惟今日之利害,為天下至局所關,是不可不知,尤不可不言,茲先舉一二端,為天下告,以冀其萬一能行焉。
一曰鑄銀幣。
考幣法自古有之,非西法也。上古用皮幣,中古用玉帛,漸降而為錢刀,其法不同,其意則猶是也。漢時有白金三品,宋鑄銀“承安”,自一兩至十兩,此銀錢之濫觴也。自西人竊取其制,廣鑄銀錢,運入我境內,通行日盛,民多便之,幾至遍十八省,窮鄉僻壤而有之。于是中國言利者亦既有繪圖具說,請仿照之者。卒有所格而不行,議者固莫知其利,且尤悟其害也。
夫我中國果能閉關自守,與彼長絕,雖我行我法,守其終古,亦奚不可【有何不可】?若其不能,則不得不倣【類似,與“仿”約同】其利而除其害也,何以謂其害?
彼鑄錢之法,是圓僅足七錢,銀色不足九成,而歲以此錢購我貨物不下千百萬。時價雖有漲落,成色毫無添補,是我得彼十萬銀錢,較中國銀而暗折一成有奇也。以貨售我,大抵皆取實銀而歸,是我償彼十萬銀兩,較洋銀而又暗耗一成有奇也。彼旋得實銀,即旋鑄銀錢以售諸我,利中取利,往復無窮,此之謂害而不得不除者也。
除之之法何?亦用其法,購機器,量重輕,定成色,銘華文,銀幣仿而行之,反害為利,可悉數焉。彼以此來,我以此往,輕重相等,成色相勻,無虧無折,其利一也。
成色既定,輕重無虧,則無所謂平之大小、色之高下,而奸商之計窮,小民之生遂,其利二也。
由此而推之,以之納糧而小民便,猾吏窮,以之納部而長官便,部書窮,千百年不能革之積弊,舉而盡空之,其利三也。
有此三利而猶不行者,何也?或因課稅不能收納、阛阓多所挑剔、奸商撥弄其間、部書猾吏把持其隙,遂使良法美意扦而不通,坐視己困而使他人乘其敝、吁可勝嘆乎?
一曰造鐵路。……(略)